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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D面板消費者集體訴訟在美國8州達成和解
2012年5月1日彭博社報導,樂金顯示器公司(LG Display) 遞交監管當局文件已同意針對美國8個州和消費者所控該公司夥同其他液晶顯示器製造商壟斷價格的爭議達成和解。
同時,集體訴訟原告律師艾利奧圖(Joseph Alioto)指出,包括友達和東芝等公司已同意與消費者達成和解。
所謂的間接採購者,也是指消費者,達成與阿肯色、加州、佛羅里達、密西根、密蘇里、紐約、西維吉尼亞和威斯康辛等檢察長達成協議。尚須經法官同意的和解金額則未透露。
根據文件內容,這項和解仍未解決伊利諾、密西西比、奧克拉荷馬、俄勒岡、南卡羅來納和華盛頓等州爭議。
此為去年(2011)12月支付5.386億美元以和解由間接採購者所提出的反托拉斯控訴,被告有夏普、三星電子和其他5家LCD廠商。
友達反托拉斯訴訟 美國陪審團:友達2人有罪
2012年3月13日美國舊金山加州聯邦法院陪審團做出裁決,友達有罪,陳炫彬與熊暉有罪判決,陳來助與李燦榮做出無罪決定,對梁兆龍則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性決定而宣告無效審判,將由檢察官決定是否重新起訴。以上這是陪審團裁決,最後結果,仍需幾個月後由法官作出判定。
友達董事長李焜耀14日表示,針對美國司法部指控公司及主管違反反托拉斯法案件陪審團決定做出回應,他表示,本次並非最終判決,他強調,與競爭對手有交換情報,但絕對沒有聯合價格,基於「以人為本,誠信價值」,他相信主管的清白。公司會繼續上訴。
陪審團庭審調查發現,這些公司合謀操縱價格獲得的不正當收入總計超過5億美元。若被判合謀操縱價格罪名成立,公司可能面臨不正當收入兩倍的罰金。美國司法部宣稱,友達可能面臨10億美元的罰款,被判有罪者將面臨10年刑責及罰款100萬美金。
本案顯示案件仍具高度爭議,友達律師團提出,管轄權問題在海外參與的會議並不構成在美國本土的反壟斷法。且先前已認罪的參與會議的業者,皆否認會議前取得公司授權進行價格議定。
[補充報導]
以下據《商業週刊》獨家取得雙方最激烈攻防2月23日至27日這4天的攻防內容,檢察官連續傳喚11位證人。
檢方證人包含四類:第一類協商認罪者,有LG Display、華映、奇美電主管等人;第二類則是自願作證者換取無罪豁免權者,包含友達美國子公司前職員;第三類是美國境內購買者,一位戴爾(Dell)和一位惠普(HP)採購主管;第四類則是專家證人,由經濟學家解釋友達因為違反反托拉斯法,獲得多少不當利益。
友達的證人僅有一位:專家證人。經濟學家解釋友達的價格低於「水晶會議」(友達和競爭對手碰面的會議名稱)價格,並無聯合定價嫌疑。
這是場11人對1人的辯論。
友達律師在法庭上緊咬著「水晶會議中競爭對手都是爾虞我詐,各家不但經常虛報價格,而且利用水晶會議的情報對競爭對手的客戶砍價搶單」,說穿了就是獲得商業情報的來源,而非真心談價格,以東西方商業文化差異反擊對手。
就美國反托拉斯法認定,只要有參加會議就可被稱為有意圖影響,這在美國稱為「當然違法」(illegal per se),很難脫罪,這也是外界悲觀看待友達可全身而退的理由。
在先前夏普、LG Display、華映、奇美電都同意認罪,儘早停損離場,而友達董事長李焜耀,以「誠信、重清譽價值」選擇孤軍奮戰到底,勝算又有多少?
代表友達辯護及回答媒體問題的律師萊爾頓(Dennis P. Riordan),在美國擁有超級律師頭銜,在美國律師界,他有個響亮的暱稱「the last hope」(最後希望),意思是「他是勝訴希望不大被告的最後希望」。
南韓公交會罰款 三星和樂金總額450億韓元
2012年1月12日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KFTC)表示,三星電子公司和樂金電子公司因涉嫌操縱洗衣機、平板電視和筆記型電腦價格,將被處以總額450億韓元(3900萬美元)罰款。
三星與樂金生產的前述產品在南韓居領導地位,KFTC在聲明中指出,兩家公司高層2008年至2009年間在首爾集會,彼此交換資訊並調高產品售價。
友達反托拉斯訴訟 在美首度開庭
2012年1月9日友達涉嫌聯合壟斷面板價格案,遭到美國司法部起訴,經過長達1年半的調查與協商後,首度召開正式審判庭,在北加州法院進行。
9日開庭主要目的是遴選陪審團,將從85名候選名單中,選出18人組成陪審團,其中12人為正選,另外6人為備選。由於反托拉斯案件必須獲得陪審團一致的同意,只要1人反對就無法判罪,因此雙方律師一開庭就針對陪審團人選提出意見。
友達律師團動之以情,友達的三位高階主管因案滯美未歸,向法庭爭取解除境管。友達除了公司本身被起訴外,包括副董事長陳炫彬、前總座陳來助、前執行副總熊暉、以及梁兆龍、白柏龍、李燦榮等共計6位高階主管也一併被起訴,而且6位主管在到美國出庭應訊後,皆被法院裁定限制出境。
友達也發表1份聲明指出,美國司法部指控及要求罰款金額與事實與法律不符,友達會力爭清白,絕不會為求方便而認罪。友達是液晶面板反托拉斯案,唯一尚未認罪的廠商。
9日是正式開庭的第1天,承辦法官伊爾絲頓(Susan Illston)已安排漫長的審判庭,預計要花上2~3個月才會有最後的審判結果,也將陸續傳喚證人。
曾經在DRAM反托拉斯調查案中,海力士一位業務副總堅稱無罪向法庭申辯,挑戰了污點證人證詞的可信度,並區隔已認罪的同事,最終獲得撤銷起訴。聽說,友達也聘請了當初為海力士打官司的律師,增加勝訴機會。
( 科技產業資訊室 — May 撰稿,2012/01/10)
液晶面板價格操縱案,美國24個州以及華盛頓特區的居民獲賠償5.386億美元
2011年12月27日美國紐約州檢察長史奈德曼(Eric T. Schneiderman)說明,日台韓七家面板大廠液晶面板價格操縱案,進行大規模反托拉斯調查,達成和解。
主要是賠償美國各地曾購買相關液晶電視或電腦產品的「間接」購買者,以及8個州政府,金額共5.386億美元。
美國24個州以及華盛頓特區的居民,在199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間,曾經購買和解廠商的相關產品,便可獲得部份退款的資格。
還有,
這8個州的政府部門曾採購和解廠商的相關產品,便可獲得部份退款的資格。分別是阿肯色州、加州、佛羅里達州、密西根州、密蘇里州、紐約州、西維吉尼亞洲,以及威斯康辛州。
根據12月23日(周五)提交的和解書,三星將支付2.4億美元、夏普1.155億美元,奇美電子1.103億美元。另日立、瀚宇彩晶、華映及愛普生影像設備,也將付出290萬至3,900萬美元不等的和解金。
目前還有台灣的友達、南韓的LGD以及日本的東芝等面板廠,尚未與控方達成和解。
美國法院對於面板廠操縱價格的集體訴訟,罰款3.88億美元和解
美國舊金山聯邦法庭針對直接買受人控告面板廠操縱價格的集體訴訟案
In Re TFT-LCD (Flat Panel) Antitrust Litigation, 07-01827,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 (San Francisco).
,達成協議,夏普、三星等8家液晶面板廠,已同意支付3.88億美元和解。其中,夏普同意支付1.05億美元和解金、三星約8,270萬美元,奇美電7,800萬美元。但是和解協議中,這些面板廠都否認犯罪。
法院文件指出,美國聯邦法官2011年10月4日已初步同意這8家面板廠和解官司,最終同意的聽證會將於12月19日舉行。
之後,美國法院也在19日召開聽證會,批准此項和解協議。
聯合壟斷 南韓重罰台韓液晶面板廠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KFTC) 2011年10月30日宣布,對南韓三星電子與樂金,台灣奇美電子、友達光電、華映及彩晶等六家及其在台灣與日本分公司涉嫌於2011至2006年間操縱液晶顯示器價格,罰款總額高達1940億韓元(1億7560萬美元)。
南韓FTC作出罰款裁決,三星電子和LG Display,包括他們在日本和台灣兩個海外分公司,分別罰以972.9億韓元、655.2億韓元為最多者,還有,友達光電 284.24億,奇美15.5億元,華映 2.9億元和彩晶8.7億韓元罰款。
南韓該委員會指稱,涉案公司在共謀期間每月一次在台灣秘密會面,至少200次,進行聯合壟斷電視和電腦LCD面板價格(price-fixing cartel)。公平會指稱,它們共謀訂定面板最低價格、每種產品型號的定價政策、價格調漲時機,以及禁止使用現金折扣。還有協議面板減產或暫停生產,以防止價格下跌,並交換機密資訊,如銷售計畫。
該委員會說,最終的處罰可能會有所調整,因為它會再考慮每家公司的銷售情形。
三星電子表示尊重FTC的決定,將繼續遵守公平貿易的法律。但是,據說三星電子可能獲得免除罰款的條件。
樂金顯示表示FTC罰款過高,尋求50%從寬和減免處理方案,將在七月截止日前向漢城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KFTC) 2011年8月初寄出審查報告書指稱,日韓台多家面板廠違反韓國公平競爭法,將課以罰款,被起訴廠商有:韓廠牌名第一與第二名的三星與樂金,台灣廠商友達、奇美、彩晶及華映,還有日本夏普等。其中,三星、樂金與夏普更以反托拉斯法起訴。
南韓液晶電視市場幾乎全部是三星、LG的,台灣業者幾乎很少出貨至南韓。
反托拉斯調查(Anti-trust)似乎形成一種連鎖反應,當初面板業者在美國及日本被控違反托拉斯法時,大部分業者認罪繳錢了事。後續接者,歐盟也接著引用並加以裁罰,由於歐盟市場大,所以罰金額較多。對日韓台液晶面板廠而言,南韓公平會會是最後一個審判的機構?讓液晶面板廠的反反托拉斯案告不完的噩夢畫下紛擾句點,拭目以待。
■ 歐盟重罰LCD面板壟斷案,六家廠商罰6億多歐元
歐盟執委會對於LCD價格操縱調查(price fixing cartel)案,2010年12月8日作出判決,針對亞洲6家LCD面板廠處以罰款6億4892萬5仟歐元。其中,南韓的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因首先提供有價值資料給歐盟,檢舉樂金與台灣廠商操縱價格,壟斷市場,因此獲得赦免與免罰款。樂金顯示(LG Display)也被判罰2.15億歐元。詳見前期文章:【歐盟重罰LCD面板壟斷案】。
觸控應用技術與市場 專輯
觸控面板(Touchscreen Panel)於美國專利訴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