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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托拉斯訴訟:液晶面板廠聯合壟斷LCD面板價格

LCD面板生產處於東亞寡佔狀態,主要集中在台灣、日本及韓國之 10家廠商左右,包括日商SHARP、SEKO-EPSON、東芝松下Display Technology、NEC 液晶Technology,韓廠三星電子、LG Philips LCD及我國之友達光電、奇美電子及中華映管等。

關於LCD價格操縱調查,開始於2006年 12月,當時美國司法部、歐盟貿易委員會、日本和韓國的公平貿易委員會先後向韓國三星電子、LGD、日本夏普、NEC,以及台灣的4家面板企業發出了涉嫌壟斷並操縱面板價格的反壟斷調查。 在2001-2006年期間,LGD與中華映管聯手哄抬向多家公司銷售的液晶面板價格;夏普與其它液晶面板廠商聯手哄抬向戴爾、摩托羅拉和蘋果電腦銷售的液晶面板價格。司法部門認定,這三家公司相互交換信息,共同串謀,在報價方面達成了協議。

之後,被告面板業者意識到價格壟斷行為可能被判罰款和刑罰之嚴重性,紛紛於2008年11月底認罪,目前與美國司法部達成認罪者與罰款,如表一。而據指出,韓國三星最先轉為汙點證人,獲得赦免(免罰款及刑責)。這一連串LCD面板價格聯合壟斷案,分成兩種層次進行;第一層次開始由美國政府司法部門2006年12月主動調查操縱LCD面板價格,之後至2008年11月陸續被認定犯行後;轉為第二種層次由下游手機營運商發動,2009年進入手機廠商控告面板製造商聯合壟斷LCD面板價格,損害其手機的銷售利益。

美國司法部自2006年底開始大模調查亞洲八家LCD面板業者,涉嫌聯合操縱價格、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截至目前(2010.07.07)已有7家面板業者認罪,罰了8億9000萬美元,起訴17人。目前,還有友達尚未認罪。2010年6月10 日美國司法部起訴,已起訴友達。友達表示已提列台幣100億元,準備上訴,強調相信美司法制度的正義性與公平性。美國司法部說,被告每人最高可處10年徒刑及100萬美元罰款;公司最高可罰$l億美元。

全球性反托拉斯或反公平競爭訴訟,已經進化成商業競爭手段,不僅僅受金錢罰則,專業經理人服刑責更是折損企業人才,甚至影響公司正常營運。如此嚴厲及重要性,台灣企業應該專研反托拉斯法,並且審慎重新建構企業法務訴訟防護網的戰略,保護自己也可成為另一種攻擊手段。近兩年來,全球面板廠已虧損連連,還要面對嚴厲司法訴訟,內外夾攻之下,已顯出疲累。市場競爭就看這最後一秒鐘,誰能撐到最後,誰就贏了。

表一、反托拉斯訴訟被告LCD面板業者之罰款

在美國認罪日期
被告廠商
企業罰款
被訴經理人
服刑責
個人罰金
最早認罪
三星電子
免罰款及刑責
2008.11.10
華映
6500萬美元
林鎮弘(認罪)
劉治軍(認罪)
李學龍(認罪)
9 個月
7 個月
6 個月
5萬美元
3萬美元
2萬美元
2008.11.11
夏普
1.2億美元
 
 
 
2008.11.12
樂金顯示
4億美元
具本俊(Duk Mo Koo)(LG顯示器副總裁) 
 
 
2008.11.12
日立顯示器
3100萬美元
 
 
 
2009.08.25
Epson Imaging Devices
2600萬美元
 
 
 
2009.12.09
奇美電子
2.2億美元
何昭陽(認罪)
楊柱祥(認罪)
黃文弘(認罪)
郭振隆(認罪)
王幸宗(未認罪)
14 個月
9 個月
9 個月
9 個月
5萬美元
2.5萬美元
2.5萬美元
3.5萬美元
2010.06.30
彩晶
3000萬美元
周定輝(總經理) 
 
  
2010.06.10
(美國司法部起訴)
友達
準備上訴

陳炫彬、陳來助
熊 暉、梁兆龍
白柏龍、李燦榮

   

2012.03.13

陪審團決議
友達光電違反反托拉斯法有罪,陳炫彬、熊暉有罪。陳來助、李燦榮、梁兆龍等友達高階主管無罪,當庭釋放。
 
 
美國法院判定 美國消費者在美國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求償因面板聯合定價而受到損害。
8家液晶面板廠,同意支付3.88億美元和解
2011.12.06
夏普
1.05億美金
(1999~2006期間罰款)
   
2011.12.06
三星電子
8270萬美金
(1999~2006期間罰款)
   
2011.12.06
樂金
7500萬美金
(1999~2006期間罰款)
   
2011.12.06
奇美電子
7800萬美金
(1999~2006期間罰款)
   
2011.12.06
日立
2800萬美金
(1999~2006期間罰款)
   
2011.12.06
樂金+華映+夏普
5850萬美金
(2008~2009期間罰款)
   
美國法院判定 美國24個州以及華盛頓特區的居民獲賠償5.386億美元
 
夏普
1.155億美元
(1999~2006期間罰款)
   
 
三星電子
2.4億美元
(1999~2006期間罰款)
   
 
奇美電子
1.103億美元
(1999~2006期間罰款)
   
 
日立、瀚宇彩晶、華映及愛普生影像設備
290萬至3,900萬美
(1999~2006期間罰款)
   
  目前還有台灣的友達、南韓的LGD以及日本的東芝等,尚未與控方達成和解。        
在日本認罪日期
被告
罰款
 
 
 
2009.10.08
松下
17.97億日圓
     
2009.10.08
LG Display
1.5億日圓
     
2009.10.08
三星
13.73億日圓
     
在歐盟裁決日期
被告
罰款總計 6億4892萬5仟歐元
罰款減免比率
服刑責
 
2010.12.08
三星
0 (最早自首免罰款)
100%
歐盟無刑責
 
2010.12.08
樂金顯示
2.15億歐元
50% and "partial immunity" for 2006
歐盟無刑責
 
2010.12.08
友達
1.68億歐元
20%
歐盟無刑責
 
2010.12.08
奇美電子
3億歐元
0%
歐盟無刑責
 
2010.12.08
華映
902.5萬歐元
5%
歐盟無刑責
 
2010.12.08
彩晶
810萬歐元
0%
歐盟無刑責
 
在南韓裁決日期
被告
罰款總計1940億韓元(1億7560萬美元)
     
2011.10.30
三星及其在台灣與日本分公司
972.9億韓元
     
2011.10.30
樂金顯示及其在台灣與日本分公司
655.2億韓元
     
2011.10.30
友達
284.24億韓元
(7.6億台幣)
     
2011.10.30
奇美
15.5億韓元
     
2011.10.30
彩晶
8.71億韓元
(2000萬台幣)
     
2011.10.30
華映
2.9億韓元
     

Source: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2011/12

 

LCD面板反托拉斯法訴訟案大事紀

2006/12 美國司法部、歐盟貿易委員會、日本和韓國的公平貿易委員會,針對2001至2006年面板廠違反反托拉斯法聯合訂價(price fixing)進行調查。

美國
2008/11 夏普、華映、LG Display、日立顯示器同意認罪,華映前董事長林鎮弘等3位主管判刑,LG顯示器副總裁具本俊判刑。
2009/8 日本Epson Imaging Devices 認罪協商,支付2600萬美元罰款
2009/12 奇美電同意認罪協商,支付2.2億美元罰款,何昭陽等高階經理人判刑。
2010/6 彩晶同意認罪協商,支付3000萬美元罰款,總經理周定輝判刑。
2010/6 美國司法部起訴友達違反反托拉斯法,參與謀取5億美元非法的聯合訂價協議。
2010/8 赴美協助調查的友達副董事長陳炫彬、前總經理陳來助、董事熊暉等人,遭限制出境。
2011/12 美國消費者在美國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求償因面板聯合定價而受損害。8家液晶面板廠,同意支付3.88億美元和解。
2011/12 美國24個州以及華盛頓特區的居民提起團體訴訟,獲賠償5.386億美元。

陪審團判友達有罪
2012/1/9 美國開庭審理友達反托拉斯案件
2012/2/23 證人出庭作證,LG、華映、奇美電、惠普和戴爾員工列席證人
2012/3/1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12位陪審團審議此案
2012/3/13 陪審團決議,友達光電違反反托拉斯法有罪,陳炫彬、熊暉有罪,陳來助、李燦榮、梁兆龍等友達高階主管無罪,當庭釋放。

日本
2009/10 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控告LCD廠商壟斷價格,日本松下、三星、樂金共罰近40億日圓。

歐盟
2010/12 歐盟執委會指控六家LCD大廠壟斷價格,共罰6億4892萬5仟歐元。

南韓
2011/10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KFTC) 指控六家LCD大廠操縱液晶顯示器價格,罰款總額高達1940億韓元(1億7560萬美元)。

Source: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2012/04/17

 

(959字;表:1)

關鍵字:專利策略佈局;專利訴訟案;專利侵權;反托拉斯訴訟(Anti-Trust Litigation);液晶面板;LCD面板價格聯合壟斷;台灣廠商;南韓廠商;日本廠商

(科技產業資訊室--May撰稿,2009/12/11)

 

後續追蹤報導:(依日期新至舊排)

LCD面板消費者集體訴訟在美國8州達成和解

2012年5月1日彭博社報導,樂金顯示器公司(LG Display) 遞交監管當局文件已同意針對美國8個州和消費者所控該公司夥同其他液晶顯示器製造商壟斷價格的爭議達成和解。

同時,集體訴訟原告律師艾利奧圖(Joseph Alioto)指出,包括友達和東芝等公司已同意與消費者達成和解。

所謂的間接採購者,也是指消費者,達成與阿肯色、加州、佛羅里達、密西根、密蘇里、紐約、西維吉尼亞和威斯康辛等檢察長達成協議。尚須經法官同意的和解金額則未透露。

根據文件內容,這項和解仍未解決伊利諾、密西西比、奧克拉荷馬、俄勒岡、南卡羅來納和華盛頓等州爭議。

此為去年(2011)12月支付5.386億美元以和解由間接採購者所提出的反托拉斯控訴,被告有夏普、三星電子和其他5家LCD廠商。


友達反托拉斯訴訟 美國陪審團:友達2人有罪

2012年3月13日美國舊金山加州聯邦法院陪審團做出裁決,友達有罪,陳炫彬與熊暉有罪判決,陳來助與李燦榮做出無罪決定,對梁兆龍則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性決定而宣告無效審判,將由檢察官決定是否重新起訴。以上這是陪審團裁決,最後結果,仍需幾個月後由法官作出判定。

友達董事長李焜耀14日表示,針對美國司法部指控公司及主管違反反托拉斯法案件陪審團決定做出回應,他表示,本次並非最終判決,他強調,與競爭對手有交換情報,但絕對沒有聯合價格,基於「以人為本,誠信價值」,他相信主管的清白。公司會繼續上訴。

陪審團庭審調查發現,這些公司合謀操縱價格獲得的不正當收入總計超過5億美元。若被判合謀操縱價格罪名成立,公司可能面臨不正當收入兩倍的罰金。美國司法部宣稱,友達可能面臨10億美元的罰款,被判有罪者將面臨10年刑責及罰款100萬美金。

本案顯示案件仍具高度爭議,友達律師團提出,管轄權問題在海外參與的會議並不構成在美國本土的反壟斷法。且先前已認罪的參與會議的業者,皆否認會議前取得公司授權進行價格議定。

[補充報導]

以下據《商業週刊》獨家取得雙方最激烈攻防2月23日至27日這4天的攻防內容,檢察官連續傳喚11位證人。

檢方證人包含四類:第一類協商認罪者,有LG Display、華映、奇美電主管等人;第二類則是自願作證者換取無罪豁免權者,包含友達美國子公司前職員;第三類是美國境內購買者,一位戴爾(Dell)和一位惠普(HP)採購主管;第四類則是專家證人,由經濟學家解釋友達因為違反反托拉斯法,獲得多少不當利益。

友達的證人僅有一位:專家證人。經濟學家解釋友達的價格低於「水晶會議」(友達和競爭對手碰面的會議名稱)價格,並無聯合定價嫌疑。

這是場11人對1人的辯論。

友達律師在法庭上緊咬著「水晶會議中競爭對手都是爾虞我詐,各家不但經常虛報價格,而且利用水晶會議的情報對競爭對手的客戶砍價搶單」,說穿了就是獲得商業情報的來源,而非真心談價格,以東西方商業文化差異反擊對手。

就美國反托拉斯法認定,只要有參加會議就可被稱為有意圖影響,這在美國稱為「當然違法」(illegal per se),很難脫罪,這也是外界悲觀看待友達可全身而退的理由。

在先前夏普、LG Display、華映、奇美電都同意認罪,儘早停損離場,而友達董事長李焜耀,以「誠信、重清譽價值」選擇孤軍奮戰到底,勝算又有多少?

代表友達辯護及回答媒體問題的律師萊爾頓(Dennis P. Riordan),在美國擁有超級律師頭銜,在美國律師界,他有個響亮的暱稱「the last hope」(最後希望),意思是「他是勝訴希望不大被告的最後希望」。


南韓公交會罰款 三星和樂金總額450億韓元

2012年1月12日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KFTC)表示,三星電子公司和樂金電子公司因涉嫌操縱洗衣機、平板電視和筆記型電腦價格,將被處以總額450億韓元(3900萬美元)罰款。

三星與樂金生產的前述產品在南韓居領導地位,KFTC在聲明中指出,兩家公司高層2008年至2009年間在首爾集會,彼此交換資訊並調高產品售價。


友達反托拉斯訴訟 在美首度開庭
2012年1月9日友達涉嫌聯合壟斷面板價格案,遭到美國司法部起訴,經過長達1年半的調查與協商後,首度召開正式審判庭,在北加州法院進行。

9日開庭主要目的是遴選陪審團,將從85名候選名單中,選出18人組成陪審團,其中12人為正選,另外6人為備選。由於反托拉斯案件必須獲得陪審團一致的同意,只要1人反對就無法判罪,因此雙方律師一開庭就針對陪審團人選提出意見。

友達律師團動之以情,友達的三位高階主管因案滯美未歸,向法庭爭取解除境管。友達除了公司本身被起訴外,包括副董事長陳炫彬、前總座陳來助、前執行副總熊暉、以及梁兆龍、白柏龍、李燦榮等共計6位高階主管也一併被起訴,而且6位主管在到美國出庭應訊後,皆被法院裁定限制出境。

友達也發表1份聲明指出,美國司法部指控及要求罰款金額與事實與法律不符,友達會力爭清白,絕不會為求方便而認罪。友達是液晶面板反托拉斯案,唯一尚未認罪的廠商。

9日是正式開庭的第1天,承辦法官伊爾絲頓(Susan Illston)已安排漫長的審判庭,預計要花上2~3個月才會有最後的審判結果,也將陸續傳喚證人。

曾經在DRAM反托拉斯調查案中,海力士一位業務副總堅稱無罪向法庭申辯,挑戰了污點證人證詞的可信度,並區隔已認罪的同事,最終獲得撤銷起訴。聽說,友達也聘請了當初為海力士打官司的律師,增加勝訴機會。

( 科技產業資訊室 — May 撰稿,2012/01/10)


液晶面板價格操縱案,美國24個州以及華盛頓特區的居民獲賠償5.386億美元

2011年12月27日美國紐約州檢察長史奈德曼(Eric T. Schneiderman)說明,日台韓七家面板大廠液晶面板價格操縱案,進行大規模反托拉斯調查,達成和解。

主要是賠償美國各地曾購買相關液晶電視或電腦產品的「間接」購買者,以及8個州政府,金額共5.386億美元。

美國24個州以及華盛頓特區的居民,在199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間,曾經購買和解廠商的相關產品,便可獲得部份退款的資格。

還有, 這8個州的政府部門曾採購和解廠商的相關產品,便可獲得部份退款的資格。分別是阿肯色州、加州、佛羅里達州、密西根州、密蘇里州、紐約州、西維吉尼亞洲,以及威斯康辛州。

根據12月23日(周五)提交的和解書,三星將支付2.4億美元、夏普1.155億美元,奇美電子1.103億美元。另日立、瀚宇彩晶、華映及愛普生影像設備,也將付出290萬至3,900萬美元不等的和解金。

目前還有台灣的友達、南韓的LGD以及日本的東芝等面板廠,尚未與控方達成和解。


美國法院對於面板廠操縱價格的集體訴訟,罰款3.88億美元和解

美國舊金山聯邦法庭針對直接買受人控告面板廠操縱價格的集體訴訟案 In Re TFT-LCD (Flat Panel) Antitrust Litigation, 07-01827,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 (San Francisco). ,達成協議,夏普、三星等8家液晶面板廠,已同意支付3.88億美元和解。其中,夏普同意支付1.05億美元和解金、三星約8,270萬美元,奇美電7,800萬美元。但是和解協議中,這些面板廠都否認犯罪。

法院文件指出,美國聯邦法官2011年10月4日已初步同意這8家面板廠和解官司,最終同意的聽證會將於12月19日舉行。 之後,美國法院也在19日召開聽證會,批准此項和解協議。


聯合壟斷 南韓重罰台韓液晶面板廠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KFTC) 2011年10月30日宣布,對南韓三星電子與樂金,台灣奇美電子、友達光電、華映及彩晶等六家及其在台灣與日本分公司涉嫌於2011至2006年間操縱液晶顯示器價格,罰款總額高達1940億韓元(1億7560萬美元)。

南韓FTC作出罰款裁決,三星電子和LG Display,包括他們在日本和台灣兩個海外分公司,分別罰以972.9億韓元、655.2億韓元為最多者,還有,友達光電 284.24億,奇美15.5億元,華映 2.9億元和彩晶8.7億韓元罰款。

南韓該委員會指稱,涉案公司在共謀期間每月一次在台灣秘密會面,至少200次,進行聯合壟斷電視和電腦LCD面板價格(price-fixing cartel)。公平會指稱,它們共謀訂定面板最低價格、每種產品型號的定價政策、價格調漲時機,以及禁止使用現金折扣。還有協議面板減產或暫停生產,以防止價格下跌,並交換機密資訊,如銷售計畫。

該委員會說,最終的處罰可能會有所調整,因為它會再考慮每家公司的銷售情形。

三星電子表示尊重FTC的決定,將繼續遵守公平貿易的法律。但是,據說三星電子可能獲得免除罰款的條件。

樂金顯示表示FTC罰款過高,尋求50%從寬和減免處理方案,將在七月截止日前向漢城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KFTC) 2011年8月初寄出審查報告書指稱,日韓台多家面板廠違反韓國公平競爭法,將課以罰款,被起訴廠商有:韓廠牌名第一與第二名的三星與樂金,台灣廠商友達、奇美、彩晶及華映,還有日本夏普等。其中,三星、樂金與夏普更以反托拉斯法起訴。

南韓液晶電視市場幾乎全部是三星、LG的,台灣業者幾乎很少出貨至南韓。

反托拉斯調查(Anti-trust)似乎形成一種連鎖反應,當初面板業者在美國及日本被控違反托拉斯法時,大部分業者認罪繳錢了事。後續接者,歐盟也接著引用並加以裁罰,由於歐盟市場大,所以罰金額較多。對日韓台液晶面板廠而言,南韓公平會會是最後一個審判的機構?讓液晶面板廠的反反托拉斯案告不完的噩夢畫下紛擾句點,拭目以待。


■ 歐盟重罰LCD面板壟斷案,六家廠商罰6億多歐元

歐盟執委會對於LCD價格操縱調查(price fixing cartel)案,2010年12月8日作出判決,針對亞洲6家LCD面板廠處以罰款6億4892萬5仟歐元。其中,南韓的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因首先提供有價值資料給歐盟,檢舉樂金與台灣廠商操縱價格,壟斷市場,因此獲得赦免與免罰款。樂金顯示(LG Display)也被判罰2.15億歐元。詳見前期文章:【歐盟重罰LCD面板壟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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